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偽造
- 曹尚仁 (曹律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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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文章日期:109-03-06 16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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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:
1、已經涉犯偽造特種文書罪,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2、如果您沒有前科、認罪,可爭取緩刑。
----就您所述的狀況,建議您不要參與,因為縱使您符合緩刑要件,要不要給還是法院的職權,且縱使是緩刑,對您還是有相當影響。
-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,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,請勿直接於此回覆,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,以免遺漏,並求周詳,謝謝。※電話:0961-365-252 電子郵件: god033520001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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